欢迎来到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全站检索12121

资讯详情

资讯详情 公告通知 >  首页 >  首页 > 

当前位置: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时间:2023-06-22 浏览量: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图片
图片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随机均衡编班。



二、招生计划

图片
图片

拟招收360人



三、年龄要求

图片
图片

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四、招生片区

图片
图片

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



五、招生对象及材料要求

图片
图片
(一)持有2022年6月30日(含)前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的房产证明且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房产证明为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股权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仙游县无房产的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4.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校教师、施教片区内公办学校教师、莆田学院教师的适龄子女。
符合条件的教师适龄子女参加线下审核时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单位证明等材料。

(三)照顾招生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由相关部门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相关学校或市直学校就读。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图片
图片

(一)完善就学证照

图片

5月28日——6月20日

拟入学一年级的新生家长用手机下载“莆田惠民宝”APP,并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完善就学证照。

图片
莆田惠民宝
图片



(二)网上报名

图片

6月21日——6月30日

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报名方式:手机报名,打开“莆田惠民宝”APP,点击首页“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选择相应学段报名。



(三)线上审核

图片

7月1日——7月10日

学校对学生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7月11日——7月13日

学生报名材料不通过的,家长再次补全材料。



(四)现场审核



7月14日——7月15日

1.片区内适龄儿童房产信息为以下情况的:A.有效拆迁合同;B.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股权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C.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仙游县无房产的证明。在网上报名后还需提供户口簿、房产信息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审核。
2.本校教师、施教片区内公办学校教师、莆田学院教师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单位证明和和户口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审核。

7月16日至7月20日

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终审。



(五)确认及公布录取名单

图片

7月22日至7月23日

确认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家长可登录惠民宝查看审核进度。

7月30日学校公布网上报名录取名单。



(六)编班注册

图片

8月30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入学注册。



七、温馨提示

图片
图片
1.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必须于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需现场审核的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2.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片区内,有户籍但不符合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向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登记申请学位,报名材料审核及确认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
3.招生服务电话:0594-8261902。

以上解释权归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2023年6月9日





附件




扫码查看附件


图片




图片

图片


扫码关注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闽ICP备20008557号-1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解放东路1250号,电话:(0594)8592201 技术支持:泓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