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院附实小2023~2024学年配送餐饮企业选定方案
时间:2023-08-16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餐饮单位良性竞争和市场有序运作。根据《仙游县午餐配送单位选定指导意见》(2023年7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属地管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配送餐饮企业选定工作,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1.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打造“阳光课服”,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合作共赢”的供餐企业选定管理机制。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学校午餐配送服务公司选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午餐配送服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做好学校配送餐饮企业选定工作及跟踪监督督促等工作。
3.坚持原则。坚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和规范的原则;坚持就近和择优的原则;坚持统筹和自愿的原则。
4.参与竞选供餐单位必须有三家及以上,如竞选餐饮企业不足三家,学校将取消本次选定会,选定会将改期举行。
5.送配送餐饮企业选定步骤。
⑴组织报名。(8月22日上午10时前)
①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22日上午10时前
联系人:郑辉老师,联系电话:13313960737
②报名提交材料:(1)企业单位介绍信和企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章)
⑵组织选定。(8月22日)
学校将于8月22日上午10:00组织召开学校配送餐饮企业选定工作,参加对象:家委会代表、教师代表、县教育局代表、供餐公司代表。学校初选条件:(1)供餐单位意愿参与。(2)企业信誉良好。(3)已签订配送餐数不超过企业供餐规模的80%。(4)从供餐单位配送至学校,运输路程不超过1小时。保证金:2000元,选定会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学校(保证金装在信封里并标明单位名称)。未中签的供餐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签的供餐单位,经学校公示3天和现场考察均无异议后,中签单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直接转入学校对公账户,学校立即退还2000元保证金。
以公开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签企业,抽签规则如下:
a、第一轮抽签(抽顺序号):由学校按企业签到先后顺序依次抽取企业抽签顺序号;
b、第二轮抽签(抽企业对应号)由企业代表按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企业对应号。
c、第三轮抽签(抽中签号):学校家委会代表抽取一个序号与企业对应号一致的,即为中标单位。
⑶公示时间:(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将初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8月23日—8月25日)
⑷实地考察。(8月25日)
学校组织家委会、教师和学生代表到初选对象的供餐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试餐。考察供餐企业的生产能力、卫生状况、工艺流程、资质信誉、资金保障、实际经营管理水平、运输路程、所需时间以及餐饮质量等。
⑸签订合同。(8月25日)
实地考察没有异议后,初选对象确定为学校学生午餐配送企业,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与供餐企业签订送餐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一年。供餐服务合同书(可参考附件《合同书》范本)应包括供餐企业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收费方式、供餐场所、违约责任、服务期限、终止办法等内容,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食品安全、饭菜质量等。合同书一式叁份,学校、供餐企业各一份,上交一份县教育局备案,供县教育局适时监控“仙游县配送餐饮企业名单”内各企业的供餐情况和剩余规模。
⑸合同履行。(9月1日)
《合同书》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学校组织部分教师、家委、学生进行用餐满意度调查和测评,综合评价满意度合格率低于80%的,学校可立即终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生用餐满意度调查和测评,如果综合满意度合格率低于60%的,或合同期内综合满意度合格率累计2次低于80%的(高于60%),学校可立即终止合同。其他终止合同的以《合同书》条款为准。终止合同后,学校可从供餐企业初选名单中另选其他供餐企业,选定程序仍严格按照本方案进行。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6日